娛樂

石天遭入稟要求物業交吉

息影多年的编导、演员兼电影公司老板石天(原名刘伟城)与其担任董事的电影公司,日前遭财务公司入禀高等法院,指石及电影公司另一名董事约4年曾抵押其位于笔架山道的物业以借贷。财务公司现向二人及电影公司追讨相关贷款,并要求他们将物业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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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为中策信贷有限公司,被告分别为艺名石天的刘伟城、刘维新、以及二人任董事的石天影业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禀状指,和被告于2016年7月25日曾就笔架山道10号地下、一楼及天台的物业签订按揭协议,由石天影业出任抵押人,借款给石天及刘维新。原告现要求被告偿还相关款项,以及将单位交吉,惟入禀状未有列明涉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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