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疑在汝來工業區棄廢料 2男丹州落網

(芙蓉7日訊)警方針對森州汝來工業區巴當本那河(Sungai Batang Benar)污染事件,成功於20小時內在吉蘭丹哥打峇魯逮捕2名嫌犯、扣押了一輛拖格羅里及帶走了與運輸相關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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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嫌犯將在刑事法典第430條文(破壞水源或改變河道)下面控;而芙蓉推事庭今日已批準警方延長扣留有關2名年齡介於至30至40歲之間的嫌犯長達7天,以協助調查。

森州副總警長仄紮卡利亞今日在森州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指出,森州刑事罪案調查組是通過民眾獲得資料後,在10月6日中午12時45分,於哥打巴魯逮捕2名本地男子,以及扣押一輛拖格羅里。

“兩名被捕的嫌犯分別為羅里司機及羅里跟車員,他們都是一家吉蘭丹運輸公司的員工,並非拖格羅里車主。我們是通過獲得有關羅里的註冊資料後,找到了羅里所在地,並通過羅里車主獲知司機及跟車員的資料,再逮捕他們歸案。”

廢料來源暫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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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盡管2名嫌犯是在吉蘭丹被捕,但暫時還未能確定有關被丟棄並導致河流污染的廢料來自何處。

詢及是否已查出嫌犯選擇在有關地點丟棄廢料的原因,以及運輸公司即有關拖格羅里擁有者是否涉案,仄紮卡利亞解釋,目前一切仍在調查當中。

“把拖格羅里及2名嫌犯從哥打巴魯帶返森州是相當漫長的路途,所以暫時還算是調查開端,包括拖格羅里上載的是什麼物品,也需要警方科學鑒證組展開調查。”

至於警方接下來是否還會針對此案展開下一輪逮捕行動,仄紮卡利亞直言不排除任何可能。

“我們必須進一步調查才能知道是否還有其他人涉案,同時也會通過帶返的運輸文件尋找蛛絲馬跡,包括確認是誰聘僱2人丟棄廢料,以及有關的廢料詳情。”

他強調,一旦2人在刑事法典第430條文下罪成,將可被判不少於5年、最多30年的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這是一項嚴重罪行,對國家及人們帶來極大的影嚮,因為這起污染事件,巴生河流域約210萬人遭遇了水供問題,也引起了人們的恐慌。”

汝來警區是於10月5日,接獲來自國家水務服務委員會(SPAN)的投報,指士毛月河第一期濾水站因受污染被逼緊急關閉,而污染源經鑒定後確認來自汝來巴當本那河的支流(anak sungai)。

警方調查後發現,有人把廢料丟棄在靠近巴當本那河的汝來第7期黃金路(Jalan Emas)工業區附近引發污染;而警方科學鑒證組也在該處取樣化驗,以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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