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4日讯)陆路公共交通转型协会主席纳坦呼吁交通部、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及内政部尽快制定统一执法标准作业程序,明确规范在涉及电召车案件中的拘捕、扣押及调查程序,同时要求平台全面落实电子身分验证,避免司机成为替罪羊。
他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一名Grab司机于2025年12月6日通过平台接载一名乘客,期间乘客涉嫌在下车地点涉及“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但该司机对事件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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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在到达目的地后下车逃跑,且并未支付车费。该司机在事后已第一时间向平台通报,并获得全额车费赔偿。”
他指出,在今年1月6日,警方却突然上门到该名司机住家,在未出示逮捕令、也未清楚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当着司机的妻子和孩子面前将他带走调查。
他表示,该司机没有犯罪记录,全程配合调查。然而他在被拘留期间却被当成犯罪者般对待,还在被带上法庭时穿上橙色拘留服、戴上手铐,严重打击其尊严与心理状态。
纳坦说,警方当时已掌握完整的订单记录与乘客身分,并已向平台核实相关资料,证实该行程为合法线上订单,乘客身分真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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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已经清楚,司机只是履行载送职责,却仍被扣留,甚至车辆和手机至今未获归还,直接切断他的收入来源。
“我们将要求警方解释此案处理方式,如有需要,将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