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生父繼母控虐10歲童 否認有罪 1.5萬保外

(北海14日訊)涉嫌虐打10歲5個月大印裔女童案,女童的生父及繼母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時,他們皆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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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占德拉仄嘉蘭(36歲)及羅卡娜雅吉(38歲),被控于今年2月9日,中午12時15分至12時30分之間,在北海安邦惹惹人民組屋某單位,涉嫌疏忽看管或照顧孩子,導致對方暴露在危險下,身心飽受創傷,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31(1)(a)條文(虐待、疏忽、遺棄儿童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或罰款5万令吉,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卡美米副檢察司向法庭要求,不給予被告羅卡娜雅吉保釋,事關受害者与被告關系密切,如給予保釋,擔心會對受害者造成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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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羅卡娜雅吉則說,她尚有7名子女要照顧,其中一名僅是1歲大。

法官諾哈雅迪在聆聽雙方要求後,允許2名被告各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審,同時女童的醫藥報告尚未出爐,案訂3月17日過堂。

根據報導,受害者是在2月9日,下午2時30分,被大馬印裔之聲救出,當時她的右前額受傷、雙眼腫脹及身体多個部位有舊傷痕,疑長時間遭到繼母虐打。警方之後扣查女童的繼母及生父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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