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玻關稅局5大檢舉 起爆竹泰糯米私酒

(加央23日訊)玻州關稅局從齋戒日開始至今,通過情報展開的5項突擊行動起獲逾69萬2570令吉的違禁煙火爆竹、泰國糯米與逃稅酒類。

Advertisement

玻州關稅局主任旺諾指出,當中逃稅酒類總值58萬9188令吉、煙火爆竹約8萬4705令及逾1萬8676令吉的鄰國私運出境的糯米。

他說,行動中被捕的4名年齡介於31歲至37歲,企圖私運泰國糯米入境的泰籍男子在被扣查24小時后,獲准繳付1萬1千令吉保釋外出。

ADVERTISEMENT

“4名泰籍男子是於上周日(19日)下午5時30分許,企圖使用一艘在境內注冊的漁船私運泰國糯米至浮羅交怡,途中遭玻州關稅局海上執法組截查。”

另外,玻州關稅局執法隊在本月2日凌晨2時15分許越州前往檳城峇東埔區一間店屋展開突擊行動,在屋內發現約4606公升貼上偽制印花稅標簽的各品牌烈酒與啤酒。

旺諾說,該局海上執法組也於本月6日晚間11時許,在浮羅交怡海域發現一艘可疑舢板,當執法組准備上前截查時,該艘舢板突然加速油門航向岸邊,之后有人棄船而去,執法組在船上搜獲288.5公斤,價值逾4萬8千令吉(包括稅額)的煙火爆竹。

他披露,次項行動則在本月15日下午3時30分許, 執法組接獲情報前往浮羅交怡巴東瑪西腊一空地區域發現一批無人認領的350公斤價值2萬3702令吉的煙火爆竹。

同日傍晚7時30分又在交怡島丹絨魯海口一間無人居住的水上屋搜獲140公斤,連同稅額總值逾1萬2990令吉的煙火爆竹。

旺諾稱,關稅局通過上述行動發現私梟成功將煙火爆竹私運入境后將物品置放在指定地點,而貨物安全后才會通知接頭人前往領取。

他透露,玻州關稅局經援引1967年關稅法令(235法令)第135(1)(b)條文,即收藏或擁有未經關稅局批准的貨物展開調查,一旦在同一法令135(1)(iii)(aa)罪名成立,可被罰款10倍或不超過20倍的貨物總值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此外,旺諾也稱,該局在今年初至今已取締32宗香煙、19宗複制車、1宗大麻及5宗哥冬葉私運案件。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