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城販毒改判終身監‧張俊炎逃死刑

(新加坡訊)因運毒罪名成立遭新加坡高庭宣判死刑的32歲大馬青年張俊炎,盼了5年取得新加坡總檢察署發出合作證明書後,終在周一獲得改判終身監禁及鞭笞15下,使他成為繼楊偉光之後,第二個死裡逃生的大馬籍死囚。

週一上午10時30分,新加坡最高法院6C庭的法官朱漢德開庭並聆聽張俊炎代表律師的陳情後,決定改判張俊炎的刑罰,刑期從2008年6月18日被控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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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炎的家人等待這個宣判已久,如今願望成真,令出席聽審的父親張家平(58歲)、大妹張婕(30歲)、小妹張春花(28歲)以及小弟張俊明(25歲)皆激動不已,有者更眼泛淚光。在判決後,家人和張俊炎有短時間相聚的機會。

自兒子被判死刑後,張家平經過很多努力極力爭取兒子生存的機會,並於4年前向公眾募集8000個簽名以便為兒子請願。

繼楊偉光之後死裡逃生

張家平於2011年4月帶著家人前往新加坡總統府遞交簽名請願書,為了表達心意,一家人甚至下跪泣求時任新加坡總統納丹賜給張俊炎一次活下去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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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總檢察署是於農曆新年前發出合作證明書給張俊炎,過後他憑著這張像“護身符”的證書,原定於3月23日接受改變命運的判決。但是,他的代表律師拉維因遭律師公會暫停執業的限制,案件被迫延後一個月才下判。

儘管案件最終獲准延至週一,但是拉維仍無法出庭,只好由另外兩名律師替代上陣。

隨著張俊炎逃過絞刑的的判決後,他是繼楊偉光之後第二個躲過死神的販毒死囚。26歲的楊偉光是於2013年11月14日獲得重新量刑的機會,重判後免除死刑並改為終身監禁及鞭笞15下。(CBH/CLL)

減刑陳情書:被騙也是罪嗎

張俊炎以中文寫下要求減輕罪刑的陳情書,希望表達自己的冤情之餘,也渴望法官能夠給他公平、公正的下判結果。

他在信件的末端感謝幫助他的律師,以及不停止關懷他的家人。

張俊炎聆聽判決後,將陳情書交給父親,再由父親將信件的複本遞交給前來聆審的大馬駐新加坡最高專員署高官。

根據陳情書的內容,張俊炎主要重述他遭人欺騙陷害的冤情,同時在信中提出“被欺騙也是一種罪嗎?”(CBH)

父:怕死了等不到兒出來

張家平聞判後,心裡既高興,又難掩失落,他說,他奔波了那麼多年,如今還要等個十幾年才能盼到兒子出獄。“再等十幾年,我可能都死了。”

他指出,雖然兒子對判決感到高興,但是兒子是受騙販毒,要坐十幾二十年的牢還是覺得很不甘心。“他是被人利用,所以我希望新加坡政府能給兒子獲得公平、公正的機會,讓他早點回到我身邊。”

他說,兒子很不甘心,被關押了這麼久,不懂幾時可以回來。“起初是要死,現在是坐牢,真的是幫了人害了自己。”張家平說,兒子與他短暫相聚的時間除了交代陳情書的事,也不忘囑咐他要好好照顧自己。(CBH/CLL)

獅城終身監禁 刑期20年

未現身最高法院的拉維律師受詢時指出,所謂的終身監禁,在新加坡一般是指20年的刑期。

詢及新加坡的情況是否如大馬一樣,即受刑人的刑期扣除公共假日後,真正的刑期將比原來的更短,據他瞭解,新加坡並沒有這樣。

不過,他說,當局也可以根據受刑人刑期滿20年後,再依據受刑人的表現決定是否釋放或延長期限。(CBH)

新聞背景

走私海洛英被獅城判死刑

張俊炎尋求重生的機會,經歷了許多波折。他於2008年6月16日因走私海洛英被捕,所攜帶的毒品含有2.726公斤違禁成分二醋嗎啡,在受審後於2010年2月被判處死刑。被判處死刑後,他曾就罪名及刑罰上訴,不過於2011年2月遭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駁回。

基於新加坡濫用毒品(修正)法令於2013年1月生效後,允許符合條件的運毒跑腿免受強制死刑,張俊炎再次燃起生存的希望,並由代表律師拉維協助爭取逃脫死刑的判決。

不過,同年11月,新加坡檢察署通知拉維,張俊炎因沒有實質協助肅毒局打擊新加坡境內或境外的販毒活動,無法獲得合作證書,失去重新判刑的資格。

代表律師被令暫停執業

張俊炎並沒有放棄,過後再向高庭申請批准他就總檢察署不發出合作證書的決定提出司法檢討,不過這項申請於2014年4月被駁回。

因此,張俊炎再提出上訴,並原定11月24日過堂。

新加坡總檢察署卻於2014年9月18日基於接獲新的情報,改變主意決定發出合作證書給張俊炎,令他有機會豁免死刑。

原以為一切已雨過天晴,只等待高庭修改判決的日期,不料拉維於今年2月10日卻遭新加坡律師公會基於患有輕微躁狂症的理由要求暫停執業。

面對突如其來的變動,張俊炎在獄中通過父親張家平表達了由拉維繼續擔任代表律師的決定。這一點點的變故並未影響他的案件,並於2015年4月20日重獲新生。(C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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