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沒蓋店屋獲入伙證 檢視工程拆後沒蓋回 承包商接投訴裝回溝蓋

(威南10日訊)拆除溝蓋檢視工程後沒有蓋回,導致威省市政局蒙上疏忽批查入伙程序的“過失”,承包商在市議員投訴後24小時內,裝回溝蓋。

威省市議員方美錸、王育璇日前與爪夷區州議員孫意志在檳怡大道樟角路口為新增交通燈主持啟用儀式後,無意間發現樟角路旁的爪夷再也新商店區路旁的涵洞沒有溝蓋,但店屋卻已獲入伙證,方美錸抨擊這是批查疏忽要當局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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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美錸告訴本報,經過市政局官員調查,涵洞原已裝了溝蓋,過後被公共工程局承包商拆除以進行工程檢測工作,看道路旁的水溝有沒有石頭或建築廢料遺留。

“市政局在我們投訴後24小時後就採取行動,要求工程局裝回水溝蓋。市局也強調會嚴厲監督批審每一項屋業程序,雖然入伙准證是由發展商提呈。”

他說,承包商拆除溝蓋檢測工程時,必須設立圍籬做好安全防範,希望任何部門都要監督承包商所實施的工程,以免留下手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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