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年前性侵11歲女童 中年男子被控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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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8日訊)3年前涉嫌性侵11歲女童的電召車司機,今日遭控強姦未成年女童,他否認有罪,地庭法官旺阿芝瑪批准被告以1萬令吉保釋,案訂12月20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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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的被告鄭添發(譯音),被控於2015年在新港一間排屋,性侵一名年僅11歲的華裔女童,觸犯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將可被判最高可達20年監禁及鞭笞。
現齡14歲的受害者是於3年前遭母親友人的被告性侵,3年來一直羞於啟齒告發對方,直至近期被告發送自拍裸照給受害者後,導致受害者不堪壓力而向家人透露被告惡行。
受害者家人聞訊後大怒,召來被告對質後,並決定將被告交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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