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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燒玻宗教司官車 男子不認罪案展7月

(加央24日訊)涉嫌縱火焚燒玻州宗教司拿督阿斯里官車的36歲男子,今日在加央第二地庭被控時否認有罪,庭主將案展至7月2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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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主艾奴莎琳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與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警示被告不能接近與騷扰受害者家庭,否則即時撤銷保釋,而被告每月1日必須向查案官報到。

住在亞婁甘榜日侖坡的被告莫哈末阿茲瑪,被控於本月22日清晨5時許,在宏願路一間住家前,蓄意縱火焚燒一輛玻州政府所擁有的本田雅閣官車,抵触刑事法典第435條文(蓄意縱火),並與第34條文同讀,罪成可面對最高14年監禁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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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主控官為諾蘇哈達副檢察司,被告獲得大馬法律援助基金會(YBGK)委派律師娜茲達協助辯護。

此外,玻州總警長拿督諾慕沙今日也告知媒体,上述焚燒官車案中的另4名被延扣至今的男子,今日獲得警方口頭保釋,沒有被提控。

他說,警方目前在追蹤一名花名“Mee Tomoi”的49歲男子,對方去年9月2日曾連同另一友人持武士刀夜闖玻州宗教局主任哈茲曼位於甘榜古魯的住家行凶致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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