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涉濫權向妻公司購用具 理大高官控4貪污罪

(北海9日訊)一名在理大任職的高級公務員,因涉嫌濫用職權向妻子的公司採購用具從中受惠,今早被反貪會帶上北海法庭面對4項貪污罪,被告在聆听控狀后不認罪,法官充許被告保外,保釋金1萬5000令吉,同時護照需交給法庭保管。

Advertisement

被告阿都卡哈卡里(53歲)在西南區理大房屋發展及規劃研究中心任職,首控狀指他于2011年7月1日,以個人利益獻議向妻子的公司購入3508令吉80仙的用具,因而觸犯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23條文。

次控狀也指他在同年的7月1日,用同樣方式獻議向妻子公司採購969令吉打印機。

ADVERTISEMENT

第三控狀則于2011年8月10日,再以本身利益向妻子公司購入568令吉的掃描機;最后一項控狀是在2011年7月11日至19日之間,以3800令吉向妻子公司購入一台電腦。

被告辯護律師是再納,主控官為拉斯依拉,而法官尼查在聆听雙方律師的建議后,充許被告以1萬5000令吉保外,此案訂于9月13日移交文件。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