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收50萬至2500萬 反貪會向80造追一馬錢

(布城7日訊)反貪會主席拉蒂花披露,該會已向80個個人、公司、政黨及團體發出傳票通知,要求追討4億2000萬令吉疑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的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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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早在反貪會召開記者會宣布此事。出席者包括副主席(行動)拿督斯里阿占巴基和反洗黑錢組主任占里。

她表示,這些個人所接獲的款項,介於50萬令吉至2500萬令吉之間,而公司所取得的款額則高達1億34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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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反貪會限他們在兩周內退還從一馬公司所獲取的款項,希望他們在接獲傳票通知後,認真看待和盡速處理。

記者會上也提及,被追討的個人包括前首相納吉胞弟納西爾、前聯邦土地發展局前主席沙里爾沙末、前貿工部副部長拿督阿末馬斯蘭、丹斯里林順平、國大黨總部、馬華雪州和吉打州聯委會。

最高款項1億3400萬

拉蒂花披露,其中納西爾接獲的一馬公司的款項高達2570萬令吉,而最高的則是Solar Shine有限公司,高達1億3400萬令吉。

她說,反貪會已在獲總檢察長的同意後發出上述傳票通知,否則可被施於高達2.5倍的罰款。

她強調,反貪會已開檔調查,並在傳召問話後,認為應追回上述通過支票支付的款項。

反貪會是依據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92(1)條文來發出傳票。

針對兩周期限是否不夠的提問,拉蒂花說明,若認為兩周期限不足者,可向該局申請延長期限。

她表示,這和之前追討形式有所不同,當局之前是追討銀行戶口被凍結的款項,如果相關方面無法解釋款項來源,有關款額就會在12個月內被充公。

反貪會早在6月份入稟吉隆坡高庭,申請向41個單位及個人追討被一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濫用發出的2億7000萬令吉。

50萬元以下者日後再追

拉蒂花強調,這一輪的追討並非詳盡的清單,日後還會再有新的清單;此次只是鎖定追討50萬令吉以上的款項,也有一些政黨和基金會獲50萬令吉以下的款項。

她也說,當局沒把那些實際用作慈善用途的款項列入其中 ,這當局稍後會處理。

她重申,盡管這類追討行動前所未有,但卻符合法律程序,希望能為人民追回更多一馬公司的款額。

“我對反貪會官員給予的合作感滿意,這也是一項創新做法;很高興和官員共同努力來追討屬於人民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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