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涉強姦未成年少女 2少年不認罪

(加央4日訊)兩名在行動管制令期間涉嫌強奸未成年少女的少年,今日被控上加央地庭時否認罪行,庭主擇日6月5日過堂。

Advertisement

兩名分別為15歲及16歲的少年今日在庭主艾奴沙琳讀出控狀後不認罪,庭主允許兩人各以8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控狀指兩人在上個月26日凌晨二時許,在加央區一住家涉嫌強奸一名14歲的少女,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強奸),一旦罪成可面對高達20年監禁及鞭笞。

此案副檢察司為諾蘇哈達,兩名少年的辯護律師是來自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的娜絲妲。

ADVERTISEMENT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