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22日綜合訊)在“冠病疫苗接種不適賠償制度”下,泰國政府已經向逾6000名在接種疫苗後產生各種程度不適的接種者支出6.21億泰銖(約7900萬令吉)賠償金,其中有1296人因疫苗嚴重不適或死亡的民眾,則每戶獲賠40萬泰銖(約5萬令吉)。
根據泰媒報導,泰國國家衛生安全辦公室主任查德指出,泰國政府對接種疫苗後產生各種程度不適,甚至因此死亡的民眾制定賠償機制,包括索償標準、支付方式等資訊,以讓民眾有信心接種疫苗,迄今已有逾9200人提出申請,並在審查他們的接種不適程度與情況後,允許6177人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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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安全辦公室至今已給付共6.21億泰銖,其中以曼谷人民占最多數,其次是清邁、烏汶府與烏隆地尼府。”
查德說,常見的副作用包括發燒、惡心、胸痛、呼吸困難、四肢無力、過敏性休克或死亡,都是泰國政府理賠的範圍。
重症或死亡獲5萬
“在獲得賠償的民眾中,有4770人因打疫苗出現不良反應,每人最多可領到10萬泰銖(約1萬2700令吉);1296人重症或死亡,每人最多可領到40萬泰銖(約5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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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大多數申請者都是“泰國金卡全民醫療保健計劃”成員,約46%;其次是社會保障計劃的參與者及地方官員,約27%。
查德說,這項索賠計劃將會持續生效,任何已經接種疫苗的人民,一旦出現各種不良反應,都可以在2年內向接種處、地方公共衛生辦公室,或國家衛生安全辦公室分部提出索賠申請,由專家及民間團體組成的小組將負責評估賠償。
在馬來西亞,時任科學、工藝及革新部長的凱里,在出任全國冠病疫苗接種計劃協調部長時,曾宣布內閣已同意,由衛生部擬定一項賠償計劃,讓接種疫苗出現嚴重過敏的民眾,可以向政府申請索賠,但卻沒有下文。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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