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欠稅5717萬 東姑安南獲庭外和解

(吉隆坡23日訊)內陸稅收局與前聯邦直轄區部長拿督斯里東姑安南,今日針後者被追討累積約5717萬令吉所得稅欠款案,達致庭外和解。

東姑安南的代表律師沙拉瓦南在庭外受詢時,拒絕公開和解的詳情,他表示,上述和解判決已在高庭法官拿督阿芝瑪面前進行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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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陸稅收局代表律師哈茲麗娜於9月2日告訴法官阿芝瑪,答辯人東姑安南提出和解獻議。

稅收局是於去年7月24日入稟訴訟,向東姑安南追討他由2012年至2017年所拖欠、已列明在志期2019年3月15日的報稅通知書的稅款。由於東姑安南沒有按照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03條文,在通知書發出的30天內繳付欠稅,因此所需繳付的款額增加10%。

訴方說,答辯人未在60天內繳付已增加10%的稅款,致使他的欠稅再增5%。

稅收局表示,截至目前,答辯人仍未支付已增加至合共5716萬7069令吉35仙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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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姑安南所拖欠的所得稅分別是6萬4444令吉38仙(2012年)、661萬4861令吉59仙(2013年)、888萬7576令吉69仙(2014年)、919萬8523令吉67仙(2015年)、 552萬零818令吉5仙(2016年)及2688萬零844令吉97仙(2017年)。

訴方向答辯人追討5716萬7069令吉35仙稅款,並要求取得由判決日算起至正式執行判決日期的5%年利、堂費及其他法庭視為合理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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