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檳機場違例載客 3霸王車司機各罰1200元

(檳城8日訊)3位霸王車司機在檳城國際機場違例載客被捕,今日在浮羅山背推事庭面控時皆認罪,各被罰款1200令吉,或以3個月監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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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位司機阿都拉薩(52歲)、穆尼安迪(46歲)及陳福春(69歲,譯音),被控於今年7月31日在檳城國際機場,在無德士司機執照的情況下,分別向乘客收取60到100令吉的費用,以提供載客服務。

陸路交通局官員在當日展開放蛇行動,喬裝為乘客乘搭霸王車,把司機逮個正著,並援引2010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205(1)條文,即非法招攬乘客乘車罪名,把3位司機提控上庭,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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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認罪後,推事阿茲寧做出上述裁決。

據當局數據,今年共有12位霸王車司機被控上庭,其中10人在檳城國際機場被捕,包括一名華裔司機因重犯,週二被判罰款3000令吉,另2人則在雙溪裡蒙巴士站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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