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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吉伊斯蘭裁理會:不違教義 穆斯林可用臉書Avatar

(亞羅士打19日訊)臉書賬戶動漫卡通頭像,讓國人為之瘋狂,檳吉伊斯蘭裁決理事會指出,穆斯林在個人臉書賬戶使用動漫卡通頭像(Cartoon Avatar),並將之設置為頭像,並不違反伊斯蘭教義。

該理事會理事莫哈末哈比博士解釋,社交媒體,尤其臉書使用的流行Cartoon Avatar ,與威脅穆斯林的信仰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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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受國文“每日新聞”專訪時說,臉書中使用的動漫卡通頭像 ,不代表如興都教指是代神的化身。

他說, Avatar一詞,已從宗教意義中刪除,並成為今日科學術語。

他說,臉書推出動漫卡通頭像,在社交媒體上成為一種現象,因為它允許社交網站帳戶的所有者,創建自己的卡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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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不過,穆斯林在臉書中使用Avatar,引起一些爭議,因有些人希望穆斯林在使用這些應用程式時要謹慎。

另一方面,獨立傳教士沙利查道仄認同莫哈末哈比的觀點,他形容Avatar只是臉書其中一項圖像新功能。

“對我來說,那些使用新功能來呈現卡通圖像的人來說是沒問題;這是因為該漫畫的名字是Avatar(阿凡達),所以與印度教崇拜無關。 ”

臉書正式推出了旗下的Avatar功能,不少用戶如今可根據自己喜歡的樣子創造出屬於自己的虛擬角色,可以自行選擇喜歡的膚色、發型、臉型、五官甚至是服裝飾品以及姿勢等,完成設計後可發到臉書以及評論和Messenger中使用貼紙與朋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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