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李燕君 (槟城1日讯)槟州今日起正式落实全面禁止一次性塑料袋政策,消费者购物时须随身自备环保袋。槟岛市政厅表示,现阶段不会对初犯者开罚,仅会给予口头警告或发出通知书。 相关政策涵盖大型超市、超市、百货公司、便利店、快餐店、加油站便利商店、连锁商店、诊所及药房等,暂不包括小贩及巴刹商贩。 槟岛市政厅公共卫生及执照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陈淑湘今日接受《光明日报》访问时说,现阶段当局尚未展开巡视行动,因为这并非全新的措施,相关业者也已经有充分时间适应,当局对业者的配合度有信心,相信大多数业者已熟悉相关规定。 她说,初犯业者将面对当局口头警告或接获通知信,重犯才会被开罚单。 她指出,槟岛市政厅自2017年开始,便一直倡导停用一次性塑料袋运动,业者在更新营业执照时,也会注明此措施的重要性,因此当局对业者遵守相关措施具备信心,无需劳师动众展开检举行动。 “而且我们有提供时间给一些来不及清理塑料袋存货的商家,处理剩余塑料袋;加上,市政厅去年已派发相关海报给店家,店家不需要等到我们开罚才遵从。” 她强调,目前暂不受影响的范围包括湿巴刹小贩和路边饮食摊档等,相关业者目前仍可继续使用塑料袋。州政府将视未来可生物降解替代品的普及情况,再决定是否逐步扩大至小贩群体。 纵观市场情况,本地许多业者早已配合此禁塑措施。 佳美有限公司老板卢先生指出,该店已通知顾客和常客自备环保袋,同时准备纸箱供有需要的顾客使用,以取代一次性塑料袋。 他说,由于部分瓷器或玻璃厨房用具需要妥善包装,以避免碰撞损坏,因此该店会提供纸箱,方便顾客携带。 至于店内仍有部分尚未用完的塑料袋,他将设法把剩余塑料袋退回供应商。 BATA鞋店店员马家杰说,该店早已自资印制较符合环保理念的适用纸袋,取代原本免费提供给顾客的一次性塑料袋,每个纸袋收取50仙。 不过,部分没有自备环保袋的顾客对于需要额外支付50仙感到不满,甚至表示过去购物并不需要如此。 “通常我们会向他们解释,以前还没有开始推动环保,如今则需要更加注重环保,不能继续使用一次性塑料袋。” 四通手艺裁缝用品老板娘张美玲说,该店已停止提供一次性塑料袋多年,目前主要循环使用货物拆下来的塑料包装袋,仅在顾客有需要时才提供。 她说,大部分顾客都会自备环保袋,或直接把购买的物品放进手提袋内。 她指出,由于店内售卖的物品并非食品,因此重新使用货物包装袋并无问题,而且同样是免费提供给顾客,也符合环保理念。 “以前也有顾客嫌弃,因为他们需要一次性塑料袋,但这样下去并不环保。” 她说,若顾客忘了自备环保袋,该店也有提供各式环保袋供选购,70仙起即可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