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業者若濫用香甜芒名義 農銷局將撤援開罰

(加央5日訊)大馬農業銷售局主席丹斯里峇魯汀警告國內香甜芒業者不要以便宜芒果欺騙消費者,一旦被發現,將面對高額罰款及撤回農業銷售局所提供的物資援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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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是玻州香甜芒季節,但有情報顯示,不良業者利用香甜芒名義引來消費者后,以最相似香甜芒的泰國Tongdam品種芒果賣給消費者。”

他說,他已指示該局監管執法單位展開調查及監督,違例業者可在1965年大馬農業消售局141法令3(2)(c)條文下,被罰款高達2萬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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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早在玻州秘書拿督賽奧瑪陪同下為玻州“節省廚房開支市集”主持推介后說,若有業者濫用香甜芒名義推銷其他品種芒果而被取締,是自毀營業與生計的行為。

名譽受損自食惡果

“若消費者受騙在網上傳開,將直接影響香甜芒的美譽,也會讓其他消費者不愿光顧,進而可能造成嚴重滯銷與貨源過剩的情況,最終果農與果販將承擔最嚴重的虧損。”

他也呼吁民眾在購買香甜芒時,能向玻州農業局查詢詳情或購買擁有該局及玻州農業局貼印安全條碼的香甜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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