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光明包先生

棄住宅路旁 拖回倉庫2年 廢車無人認領將報廢

個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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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住宅路旁 拖回倉庫2年 廢車無人認領將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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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8日訊)不少損壞的車子遭遺棄在住宅區路旁,居民希望執法單位早日找到車主移走車子。檳島市議員陳慧萍說,當局接獲投報後會將廢車拖回倉庫,若在6個月至2年的期限(期限視車子情況而定)內仍無車主認領,將依照程序把車報廢。

 

住在檳城的李先生向“光明包先生”投訴,這些車子遭遺棄在韓江花園(Taman Han Chiang)一帶的路旁,部分車子放在當地長達數年之久,車內值錢的零件幾乎全被掏空,僅剩下車身。

 

“這些車子除了有礙市容,也對夜間駕駛者造成危險,希望當局能夠移交這些車子。”

 

陳慧萍說,當局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46條文(障礙物置放在公共地方)把廢車拖回當局的倉庫。

 

不過,她說,很少車主會到市政廳贖回這些車子,造成當局倉庫車滿為患。

 

“交通部長陸兆福於日前宣布,交通部聯合房屋及政府部預計於7月落實地方政府處理廢棄車輛新指南,讓地方政府在33天內處理和銷毀找不到車主的汽車,這將大大改善市廳處理廢車的問題。”

 

針對李先生投訴韓江花園附近廢車的問題,陳慧萍指當局會安排官員到場了解情況。

 

她說,若有廢車,車主應該到陸路交通局申請報廢,而不是放置在路旁。

 

“現階段的標準作業程序是先張貼7天的拖車通告,若車主依然沒有處理相關車輛,當局將依法拖車。”

 

“若要報廢車子,需要通過陸路交通局和法庭等部門的批准,再進行公開招標才能進行。”

 

她披露,檳市廳接獲民眾投訴的廢車問題每週近乎70宗左右,而且地點多數處於住宅區及空地,而廢車的車齡都超過10年。

 

個案2

 

憂聘外勞程序繁瑣 善用政府網站申請准證

 

劉先生在威省爪夷有個油棕園,他想聘請外勞,但擔心聘請外勞的程序太過複雜以及外勞人頭稅太高。

 

從事外勞中介多年的百利大女傭代理公司董事主席許開景說,劉先生可以到人力資源部屬下的馬來西亞求職中心(Job Malaysia)尋找員工。 

 

“政府成立該中心的目的是為本地覓職者或雇主提供全面且高效的求職平台,如果成功配對的話,雇主也不必煩惱外勞人頭稅的事項。 ”

 

他說,據他了解,園丘工作不受本地人青睞,如果雇主在該中心找不到有意從事該工作的本地員工,那可找外勞中介公司或上網申請外勞。

 

他說,如果通過中介公司幫忙,只要向中介公司說明員工的工作內容、想要什麼國籍的員工及一些公司資料,那中介公司就會處理,劉先生也可以善用政府網站,自行申請外勞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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