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閱海底隧道文件須簽宣誓書 林峰成拒應酬盧界燊

(檳城17日訊)檳州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席林峰成重申,他不會與民青團檳州代團長盧界燊見面,除非民政黨全國主席拿督馬袖強登門造訪,他才會給予如巫統部長一樣的待遇,即讓他瞭解檳城海底隧道計劃,但不包括檳州資訊自由法限制下的文件。

他說,盧界燊近日的一些動作只不過是為了個人的政治宣傳,旨在提高知名度,以讓其“老闆”留意到他,並在來屆大選讓他成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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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醒盧界燊,勿忘記他在上屆大選上陣阿依淡區時,遭行動黨的黃漢偉擊敗的事件。

林峰成今日在記者會說,州政府在“兩岸三通一個檳城”海底隧道計劃上,已4次通過記者會回覆了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拿督阿都拉曼達蘭的提問,可是盧界燊卻故意不接受事實。

他說,昨天盧界燊還故意沒有預約下,以“碰運氣”方式到其位於光大的行政中心要求登門見面。

多次找借口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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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多次尋找各種借口要與我辯論,但我已多次表明不願應酬。對方在上周仍租賃駱氏宗祠禮堂,更招來媒體宣傳。”

他聲明,即使巫統部長到訪,他也不會讓部長查閱必須付費與簽署法定宣誓之後,才能參閱屬檳州資訊自由法限制的海底隧道文件。

他強調,除非盧界燊願意簽署法定宣誓書,才能查閱“兩岸三通一個檳城”海底隧道計劃文件,否則州政府不會退還對方早前支付的500令吉費用。

他說,2010年檳州立法議會通過檳州資訊自由法,條文已闡明,任何申請查閱受條規限制的資料都必須簽署法定宣誓書,避免有人利用這些文件進行商業用途,包括廣告宣傳。

他指出,盧界燊身為律師,應非常清楚國家機密法令(OSA),任何人抵觸這項法令同樣會被逮捕及提控上庭。

“檳州資訊自由法也是一項法令,我必須遵循法令內的各項條文,除非盧界燊先叫中央政府廢除國家機密法令。”

另外,檳州秘書拿督斯里法力占指出,任何人在檳州資訊自由法下申請查閱州政府文件都須簽署法定宣誓書,而且只能作為個人用途,不能公開,否則將抵觸法令。

他說,有些文件是允許被复印,但也一樣不能公開,包括作為商業用途。

他強調,檳州交通大藍圖計劃執行夥伴SRS集團與州政府簽署的所有文件,是不能被复印、錄影或拍照,即使檳州交通理事會成員也需遵循規定。

針對日前林峰成向《馬新社》發表展延海底隧道可行性研究的言論,他說,昨日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已發表聲明,他今日不想再作解釋。

受詢及迄今“兩岸三通一個檳城”計劃的承建商已向州政府索取多少可行性研究費用,他說,承建商已向州政府索取1億3800萬令吉,但州政府只支付1億3300萬令吉,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費用只佔小部份,這個問題他也已經多番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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