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林冠英:99%勝算論不當 “副檢察司未審先判”

(檳城13日訊)行動黨秘書長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說,副檢察司針對他的案件發表擁有99%勝算的言論並不恰當,也是對他進行未審先判,即他是有罪的。很多人已評論指副檢察司這項公開聲明具潛在危險,會破壞一個人的聲譽並損害他獲得公正審訊的權利。

林冠英今日發文告說,總檢察署以“有99%勝算”的言論在全力打擊他,這符合國盟政府的新政治策略“都是林冠英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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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當局無法在我私人銀行戶頭或我個人身上找到所謂的賄款或報酬,但我仍然因為海底隧道計劃而面對3項貪污控狀。”

“由檳州秘書和政府高級公務員組成的檳州招標委員會通過公開招標,於2013年決定將海底隧道計劃合約頒布給相關承包商。即便我並不是檳州招標委員會的成員,但我還是被控。”

“以土地轉讓方式支付2億800萬令吉費用,是根據行政議會和其他技術委員會決定的合約內容來進行的。我並不是唯一的合約制定者時,但我還是被控。”

“根據獨立工程諮詢公司向政府高級公務員所提供的建議,才有了支付2億800萬令吉的決定。該獨立工程諮詢公司是經由公開招標方式委任的。我並不是工程師,這不是我所提的建議,也不是我決定支付的,但我還是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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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律師不能理解總檢察署將我的案件移交至吉隆坡法庭審訊的用意,儘管有關針對我的指控由始至終都是在檳城發生的。更不尋常的是,總檢察署針對我而發表的好戰言論。”

指發表好戰言論

“上週五的兩項新控狀,指我不當挪用總值2億800萬令吉的政府產業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也不合邏輯。我並沒有收取任何利益,而價值2億800萬令吉的土地,是根據州政府和承包商所簽署的合約內容,以土地轉讓方式支付相關費用。”

他說,這是在州行政議會做出最後決定了才進行土地轉讓的。如果他被控,那是否會得出一個荒謬結論,即所有行政議會成員或州政府及其1萬名員工也會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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