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林冠英:未遵循元首諭令 慕圖證明緊急狀態需要性

(吉隆坡1日訊)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說,國家元首已拒絕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以對抗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為由而頒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請求,因此必須遵從國家元首諭令,但慕尤丁作為一國之首相,並未忠實的遵循國家元首諭令,反之試圖證明緊急狀態的需要性,而且似乎並沒有放棄,以在未來再提出類似請求。

他說,慕尤丁所給出有必要緊急狀態的理由,是擔心來臨的三腳石區國會議席補選,及隨時可能到來的砂拉越州選將使疫情惡化,而緊急狀態可阻止選舉的舉行。但是,就連慕尤丁也認同《聯邦憲法》第150條文允許可以只在局部地區宣布緊急狀態,而不一定是全國需進入緊急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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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法律學者和專家皆不同意只有緊急狀態才能阻止舉行選舉,律師公會憲法委員會聯合主席邱進福也提出替代建議。很多人都認為宣布緊急狀態的要求,是在試圖鞏固其脆弱權力。”

林冠英也是峇眼區國會議員;於今日發文告說,慕尤丁每天都受到巫統的威脅,指將撤回對其國盟政府的支持,顯然已失去在政府中的多數議席。因此,並不希望國會如期舉行,害怕面對不信任動議及2021年財政預算案或可能不獲通過的情況發生。宣布緊急狀態是慕尤丁應對政治問題和弱點,最簡單的補救方式。

“然而,緊急狀態將對經濟、投資者信心、民主特性和國家團結帶來不利影嚮。慕尤丁應停止將自己的政治生存放在首位,而應著重於團結人民,共同對抗第三波新冠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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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盟政府應開始採取負責任的行動,從擬定2021年團結財政預算案開始,納入所有來自政府外部的惠民建議和政策,以挽救工作、企業和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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