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林冠英促慕尤丁保證 不輕易讓高盛脫身1MDB案

(吉隆坡26日訊)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促請首相丹斯裡慕尤丁向公眾保證沒有賣空馬來西亞人,或允許高盛集團從我國史上最大金融醜聞──涉及504億令吉的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醜聞中輕易脫身。

林冠英也是前財政部長,他於今日發文告說,慕尤丁日前宣佈,高盛集團同意向我國政府支付39億美元(約166億令吉)和解金,就欺詐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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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和解卻留下一道懸而未決的重要問題,即早前針對高盛在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的犯罪活動是索償75億美元,當該公司兩名高管被美國當局提控,而我國也對高盛提出17項刑事訴訟時,慕尤丁的做法是否讓高盛得以輕易脫身?”

“之前的希盟政府向高盛索償75億美元,用以彌補由高盛安排的3批10年,價值65億美元的債券。這些債券由馬來西亞政府所擔保,其年利率也高於市場利率。”

林冠英指出,這3批債券分別是於2012年5月18日,發行總值17億5000萬美元的債券,配以5.99%的年利率;於2012年10月17日,發行總值17億5000萬美元的債券,配以5.75%年利率;以及於2013年3月16日,發行總值30億美元的債券,配以4.4%的年利率

“索償的75億美元當中的另10億美元,則是用以支付債券迄今所產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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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首相需要弄清楚,在馬來西亞政府提出的75億美元賠償要求中,高盛只是支付25億美元(約106.6億令吉)現金,其餘的14億美元(約60億令吉),並非由高盛所支付。

指高盛只付25億美元

他說,14億美元是通過美國司法部進行資產回收,取回由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付費但被盜用的資產。換句話說,高盛只是支付25億美元現金而已。

“除了支付25億美元,如果高盛願意彌補剩餘價值40億美元的被盜資產,而不是14億美元而已,那馬來西亞政府就有理據是以65億美元解決這起案件,從而放棄額外要求那10億美元有關服務和利息的賠償。”

林冠英指出,政府接受39億美元(約166億令吉)和解金,而放棄75億美元的賠償,此舉是在忽略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沉重的債務負擔。

“由政府擔保的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未償債務是317億令吉,如果加上2038年需要支付的利息,債務總額會增加到415億令吉。”

“不過,這筆數額還不包括政府已償還的89億令吉。這意味着,我國需要為一馬公司承擔的總成本,包括利息,高達504億令吉。”

林冠英說,高盛只支付了25億美元,就解決我國針對該集團提出的賠償和刑事訴訟。

“即使我國無法完全取得75億美元的賠償,但高盛至少應為該集團發行的3批債券負責而賠償6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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