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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巴從雲頂返新途中翻覆意外 兩家庭勝訴獲賠78萬

(新加坡25日訊)旅行巴士從雲頂返回新加坡途中失控翻覆,在車禍中受傷的一對夫婦與一家四口,入稟高庭起訴草原快車、馬來西亞巴士公司與司機疏忽,今天獲法庭宣判勝訴,獲賠25萬新元(約78萬令吉)。

新媒報道,這起車禍發生於2016年8月31日下午4時許,一輛草原快車的雙層巴士從雲頂下山時,在朝往吉隆坡方向的加叻大道第31.3公里處路段失控翻覆。巴士當時載著12名新加坡籍乘客,當中有9人受傷送院,其中62歲男子林聲佃掙紮5天後最終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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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訴訟的是夫婦黃財喜(57歲)和謝蓮珠(59歲),以及另一對夫妻馬諾卡蘭(57歲)與穆妮安蒂(52歲)、女兒碧雅塔斯妮(29歲)及兒子納文達然(24歲)。(人名譯音)

馬來西亞籍司機蔡亞龍、雇用蔡亞龍的馬來西亞巴士公司Zenwan Sdn Bhd,以及草原快車都被列為本案的答辯人。

案件審理6天後,法官於昨天發表書面判決。

訴方指巴士司機疏忽,沒有注意路況,才會導致意外發生。巴士司機因缺席審訊,法官對他發出缺席判決(defaultjudgement),需為起訴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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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巴士公司則稱已盡全力確保乘客安全,包括給予司機訓練,也為巴士維修。巴士公司反指起訴人沒有系上安全帶,需為傷勢負上部分責任。

法官指巴士公司沒有證據顯示,給予司機怎樣的訓練,在意外前給予司機多少時間休息。巴士公司甚至沒有證據證明出事的巴士有安裝安全帶。

法官也認為,巴士公司最有能力減低乘客因疏忽駕駛而受傷的風險,它身為肇禍司機的雇主,須為意外負責。

根據早前報道,訴方所索賠的數額至少有25萬新元。

草原:只賣票不負責

草原快車稱只是提供售票服務,不應負責,但法官指訂票條文里顯示該公司不單單是第三方,也需要負責。

草原快車表示只是以授權經紀的身份,代巴士公司賣票給起訴人,本身不提供巴士。

訴方則指草原快車沒有履行車票合約義務,沒有把乘客們安全地送抵目的地。訴方指訂票表格以及巴士都有草原快車的標志,讓起訴人以為巴士是草原快車提供的。

法官指出,根據訂票表格上所印有的條文,草原快車似乎對巴士以及乘客座位安排有高度的控制權,有權力決定車票在什麽情況下作廢,意味著草原快車不單單只是第三方。

昏迷兩週器官衰竭

一傷者頭部受傷,車禍後昏迷長達兩周,多個器官功能衰竭,須靠持拐杖走路。

據早前報道,黃財喜夫婦案發時坐在巴士上層的最前方座位。丈夫摔落座位受傷,頭皮須縫針、小腿血腫、頸項疼痛、會突發性暈眩,住院約一周。妻子則因被拋飛車外,傷勢更嚴重,包括短暫失去意識,以及額頭、肋骨與臀部等多處骨折。

頭部受傷的馬諾卡蘭在車禍後昏迷長達兩周,多個器官功能衰竭,原本當理發師的他事後無法工作,須靠持拐杖走路。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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