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秋夜謀殺案:圖殺3女郎‧被告加控3罪

(新加坡29日訊)涉嫌中秋夜謀殺大馬少婦的被告,週五加控3項企圖謀殺另3名女郎的罪狀。

新罪狀指20歲的被告蘇偉堅,分別於今年1月底、2月初及5月底,先後在義順及海軍部路一帶,揮刀攻擊3名年輕女郎,導致她們身負多道可能致命的刀傷,觸犯企圖謀殺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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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週五穿白色有領T恤和黑色褲子上庭,雙手照樣被扣在腰間,他臉上的神態看來不那麼茫然,也輕鬆了些。

被告在被加控後,已被法庭下令送入樟宜監獄醫藥中心接受精神狀況檢查,案展11月19日過堂。

週五出庭旁聽的有被告的生父和五六名年輕人,在案件過堂後,被告的生父及其中兩名據說是被告中學同學的年輕男子先後和陳俊良律師談了幾句。其餘幾個年輕男女,則迅速離開法庭。

據陳律師說,被告的母親生病,所以她和被告的繼父週五沒到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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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面對的謀殺死罪指他,在今年9月22日晚上10時許,在兀蘭50通道的萬禮德光公園,謀殺32歲的何虹玲。(人名譯音)

■新加控罪狀

●今年1月29日晚上10時30分到10時57分之間,在義順7道第171座組屋電梯旁,用刀致傷黃俐俐(31歲的女售貨員)

●今年2月2日早上11時至11時21分之間,在義順6道卡迪逢蘇公園連道,用刀致傷林慧玲(24歲的醫藥保健護理員)

●今年5月26日早上8時半與8時36分之間,在海軍部路一帶的蒙特利通道第588B座的電梯旁,刀傷郝寶玲(25歲的行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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