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殺孕妓藏屍床底‧嫖客另找妓女床上交歡

(新加坡)懷孕7個月還接客的妓女慘遭嫖客殺害後,藏屍床底下,嫖客還找來另外一名妓女在床上交歡。

這名死於非命的妓女,因嫖客一連要3次,而要求加錢,雙方起了爭執,結果她慘被嫖客活活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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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嫖客殺妓女釀一屍兩命恐怖命案,2008年9月2日晚上11時55分至4日下午12時05分,在芽籠18巷的鑽石大旅店4樓一間客房內發生。

死者是21歲的斯里蘭卡女子,她已有6歲和2歲兩兒子,案發時懷孕7個月,胎兒是個男嬰。

被告是來自印度的瑪度里惹耶,在一間船廠當普通工人。他原本面對謀殺罪行,控方修改為誤殺罪,他俯首認罪。案展本週四(1月14日)下判。

要求加錢惹殺身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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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揭露,慘死的妓女不知從哪裡得到被告的電話,在案發前的8月中旬打電話給被告,問他要去芽籠嗎?已入睡的被告接聽電話,他相信死者是妓女。

過後,死者偶爾打電話給被告,她說自己每小時收費50元(約馬幣120令吉),要被告找她。

案發晚上7時,被告電約死者,3個小時後他抵達芽籠,兩人通過電話約在旅店的後巷見面。約10分鐘後,被告看見死者出現,不過死者先去附近咖啡店吃晚餐,被告在路邊等她直到接近午夜12時。

兩人在客房裡交歡兩次,大約凌晨2時,被告認為付了死者4小時的費用,要求再來一次。但死者要被告加錢,並威脅說要打電話給代理叫他帶人來打被告,結果惹來殺身之禍。被告當時一手奪過她手機,一手猛掐她頸項,一兩分鐘內要了她的命,並藏屍床下。

被告之後走出旅店,在後巷找到一個叫價50元的印度妓女,兩人在同一個房間的床上,再次進行性交易直到凌晨4時。過後,被告帶著死者的財物離開。

案發生2天後,旅店男服務員搬動床褥更換床單,赫然發現死者浴血床底下。

被告面對的誤殺罪,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長達20年,同時可判罰款或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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