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文化宮:2010年起 37公司欠300萬贊助費
(吉隆坡8日訊)由2010年起,有37家作為國家文化宮(Istana Budaya)演出贊助商的公司,仍未繳清約300萬令吉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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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藝術及文化部長拿督莫哈末丁哥於今日為2019年文化宮演出表主持推介後說,文化宮於今年選擇演出贊助時,必須嚴謹行事。
“不像以往,文化宮這次不可以繼續給任何贊助商空間與機會,他們必須滿足一些既定標准,以及檢視他們的財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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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文化宮)不要贊助商像過去幾年於最后一秒抽身的情況重演。”
他指出,旅游部常常呼吁私人界或企業提供更多贊助,以協助文化宮的各項演出。
他說,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34(6)(k)條文,贊助國內的文藝活動,可享有高達70萬令吉的稅務減免。
“非常歡迎贊助商參與演出的任何層面,以讓本地的文藝活動可以繼續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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