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散播友人感染冠病 男子罰款4千

(馬六甲27日訊)一名男子以為朋友感染新冠肺炎,在尚未求證消息真偽前,就在WhatsApp群組散播友人感染新冠肺炎的消息,結果今日被控上甲州推事庭,他認罪後被判罰款2000令吉,或以坐牢4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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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來自甘榜魯容的阿里亞斯沙末(64歲),控狀指他於2020年3月20日晚上約9時26分,在甘榜占巴丹魯容,被事主發現他在WhatsApp某群組,指事主的父親曾出席大城堡清真寺伊斯蘭傳教士集會,疑似感染新冠肺炎送院,卻不願接受治療,相關舉措可能造成社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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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抵觸刑事法典第505(b)條文(蓄意導致公眾恐慌及破壞社會安寧)被控,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副檢察司是莫哈末那比拉力夫,推事是莫哈末納茲霖。

 

莫哈末那比拉力夫建議推事讓被告坐牢,籍此警示他人勿以身試法,企圖散播假消息制造社會恐慌及不安。

 

被告向推事求情時說,當時他接獲消息得知一名叫“道勿”的人士曾參與傳教士大集會,疑似感染新冠肺炎卻不肯就醫,以為對方就是自己認識的好友,便在群組里分享,後來好友的兒子聯絡,他才知道自己誤會了。

 

他也表示,他與妻子育有3名孩子,懇請法庭予以輕判。

 

莫哈末納茲霖在下判前,斥責被告在接到任何消息後,非但沒有向當事人或相關部門求證,反而四處散播假消息,此舉將引起社會與民眾的不安。

 

法庭鑒於被告被扣查期間給予警方充分合作,因此判處被告罰款2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坐牢4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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