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政府履行義務 為14公司還債194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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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5日訊)總稽查署的《2019年聯邦政府財務報表》揭露,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政府需為14間公司履行償貸義務,至今所需履行的償債義務為1939億9300萬令吉,比2018年的1649億800萬令吉增加了17.6%。

報告指出,政府以發展名義撥款給SRC國際公司與蘇里亞策略能源資源私人有限公司,並不符合1966年發展基金法令,因為這兩間公司都沒有涉及建築工程。

“政府在2019年分配了56億6300萬令吉的撥款給11間公司,以償還政府擔保的貸款,比2018年的41億4100萬令吉增加了36.8%。其中4間公司以管理名義獲得5億2900萬令吉撥款,另7間公司以發展名義獲得34億1300萬令吉撥款,包括上述兩家公司。”

報告稱,履行償貸義務數額提高,是因為政府欲通過Urusharta Jamaah公司來重整朝聖基金局,保證金為196億令吉,而且,聯邦政府、砂拉越州政府和國家基建基金公司(DanaInfra Nasional)與國家基建公司(Prasarana)公司也申請了新的貸款,以進行捷運與北婆羅洲大道的建築計劃和Rapid KL公司的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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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65年貸款擔保(團體機構)法令與1957年財政程序法令,政府有權為團體機構借貸時作擔保。

2019年退稅總額193億

報告表示,政府去年共為157棟聯邦政府建築、24所大學建築與1所漁業中心,提供330億8600萬令吉的融資成本。

根據報告,政府在2019年需要退稅的總額為193億9240萬令吉。

“其中,所得稅與產業盈利稅需要退稅108億5100萬令吉,比起2018年的184億3600萬令吉少了41.1%,而消費稅(GST)則需要退稅85億4200萬令吉,比起2018年的259億3600萬令吉少了67.1%。”

此外,政府在2019年需要賠償給大道公司9億9000萬令吉,比起2018年的21億7000萬令吉少了54.4%,這是因為政府已支付6億8100萬令吉的賠償金給大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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