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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非巫公司持馬來地 MHO要求土礦局採行動

(怡保25日訊)因反對實兆遠一處3217公頃的馬來保留地(Tanah Rizab Melayu)由非馬來人的公司持有,並賠償其他地予馬來保留地地主,大馬國際社會人民組織(MHO)今天向霹靂州土地與礦物局呈交備忘錄,要求採取相應的行動。

大馬國際人道主義組織總秘書拿督希桑慕丁指出,該組織曾於今年5月,針對2019年總稽查司報告指霹州一些馬來保留地被易主予非馬來人的公司,而呈交備忘錄予土地與礦物局,當局採取的後續行動是要求涉及的公司賠償其他土地給馬來保留地的地主。陽光日報在8月28日作出上述賠償地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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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滿意土地與礦物局這樣的解決方法;根據1965年國家土地法典第380、417及419條文,馬來保留地可以歸還,土地所有權可以通過使用重新更正。”

他今天呈交備忘錄後在記者會上強調,此次事件無關於宗教和種族,而是人權及法律。

他指出,有關土地已經被分割成很多塊賣給不同的買家,這樣的買賣對非土著的買家也不公平。

“非馬來人買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了馬來人保留地,一旦土地權被凍結,他們也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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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桑慕丁指出,根據馬來保留地法令(Enakmen Rizab Melayu)第19條文清楚列明,任何違反該法令規定的交易或處置以及所有試圖交易或處置任何馬來人保留地的行為均屬無效。這也意味著,馬來人保留地是不允許轉賣給非馬來人的。

“馬來保留地法令第20條文指出,如果對馬來保留地有疑問,需要向當局提出參考,馬來保留地的話語權不在行政議員手上,而是馬來統治者。”

希桑慕丁也說,將會就此次事件報警,要求警方介入調查。

根據媒體較早前的報道,霹靂州務大臣拿督斯裡沙拉尼回應上述馬來保留地的課題時表示,就算馬來保留地由非馬來人持有,其馬來保留地的地位仍不變。

針對總稽查司報告指霹州在馬來保留地的管理方面沒效率,因此大馬國際社會人民組織呼籲霹州恢復馬來保留地一事,大臣表示,對方應是針對2021年總稽查司報告,但那其實是舊聞,該報告出爐後,土地與礦物局已採取必要的途徑,以便符合該報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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