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控告商家侵犯肖像權 華仔索償120萬

杭州互聯網法院自掛牌以來,受理了許多涉名人糾紛案件,有公益事業名人,有影視圈的帥哥鮮肉……現在,又有一位影視大咖走進了杭州互聯網法院,居然是劉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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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互聯網法院收到演員劉德華訴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權、姓名權侵權糾紛一案的訴狀及證據材料等,並要求賠償肖像使用費等損失共計200萬人民幣(約120萬令吉),並請求判令被告在原告認可的全國性公開發行的報紙、網站首頁公開刊登道歉聲明;及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公證費共計1萬(約6010令吉);並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在被告侵權過程中,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但被告從未回應,故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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