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公司承認偷水 3董事罰3.9萬

(關丹20日訊)關丹一家承包商公司在工地非法接駁水管,導致彭州水務管理公司損失逾6000令吉,該公司3名董事今日被控上庭承認有罪,共被罰款3萬9000令吉。

今天彭州水供管理公司是通過國家水務委員會提控Builtmax construction&Engineering Work公司3名董事符祥庭、姚順財和李興吉(人名皆譯音)提出民事訴訟追討損失,他們3人出庭面控時向地庭法官拿督尤妮查承認有罪,法官宣判每人罰款1萬3000令吉作為非法偷水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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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該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在關丹北根縣內的一個建筑工地非法接駁水管偷水,抵触2006年水供服務法令第123(1)條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3)條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符祥庭代表另外2名董事向法官求情,該公司之前已繳付了彭州水務管理公司6000令吉的罰款,而國家水務委員會又另外追討1萬令吉的罰款,讓他們的公司無法負擔雙重的罰款或追討費,希望法官可減低罰款的限額。

隸屬國家水務委員會的檢控官沙立夫阿茲曼則認為,截至去年為止,彭州共發生了46%非法偷水和偷水錶的案件,認為事態嚴重,因此一旦有公司被檢舉非法接駁偷水的案件,都不容姑息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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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很多居住在鄉村的民眾都繳付水費,而作為商業或企業的人士更不應涉及非法偷水活動,他因此認為他們必須為自己犯下的錯誤付出代價,及追討回對國家的損失,同時必須公平對待那些有繳付水費的用戶。

地庭法官尤妮查最後宣判3名董事各罰款1萬3000令吉,否則以坐牢3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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