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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犯生病沒獲治療? 雪州警方否認指控

(八打靈再也23日訊)針對本地網媒《今日自由大馬》一則標題“律師說他的病人在扣留期間沒獲治療”的報道,雪州警方強烈否認上述不實指控,並指警方有將生病的扣留犯送往醫院治療。

雪州商業罪案調查組主任阿茲曼助理總監說,警方高度重視此事,經調查發現,有關嫌犯與另外3人向網絡詐騙集團出售提款卡而落網;警方的行動中起獲37張屬於錢騾的提款卡,這些提款卡被賣給網絡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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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表文告提到,嫌犯在本月17日於沙登警區總部被捕,並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條文下被扣留4天;扣留期間,嫌犯並沒申訴發燒或疼痛,隨後嫌犯被關押在沙亞南扣留所1天,再被帶到鵝嘜地區扣留,以助查數宗錢騾案。

他表示,身陷騙局的受害者已在沙登、沙亞南及鵝嘜地區報案,其它州屬的受害者也已投報。

阿茲曼聲稱,警方是以強而有力的證據拘留嫌犯,以調查上述受害者所投報的案件,有關警方隨意以“連鎖扣留”(chained smoke)方式扣留嫌犯的報道也是不準確的。

他披露,本月22日,嫌犯在鵝嘜士拉央扣留所期間反映有發燒,並擔心患上骨痛熱症或確診冠病,於是鵝嘜警方便將嫌犯送往士拉央醫院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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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及,執勤醫生已幫嫌犯進行身體檢查及治療,報告顯示嫌犯只是發燒,並非患上骨痛熱症或確診冠病,嫌犯也獲藥物和治療。

他不忘勸請民眾不要出租、出售或允許陌生人使用自己的銀行戶頭,因為網絡詐騙集團會利用這些戶頭來進行網絡詐騙活動。一旦有受騙者向警方投報,銀行戶頭持有人將被警方逮捕助查,同時,作為錢騾也是一種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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