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4日訊)冠病肆虐一年多,變種病毒來勢洶洶,致死率極高,如果突然染疫,被緊急送入隔離病房又擔心出不來,要如何立下遺囑,以防萬一?執業律師吳勝宏說,病患可以寫下遺囑後,找2位見證人(若在隔离病房可請醫生或護士見證)當場簽名見證,遺囑即可生效。
他說,我國遺囑法令清楚闡明,遺囑必須以白紙黑字寫明,若某人在隔离期間要立下遺囑,可用紙筆寫下內容,再找2名18歲以上、思路清晰的見證人在場簽名見證。遺囑中可列明最多4名遺囑執行人,即可生效。
受益人不能當見證人
“須注意的是,受益人不可以是見證人,否則遺囑將會失效,但執行人可以是受益人。此外,遺囑可以任何語言書寫,但若非以英文書寫,在遺囑認證的申請裡,就必須附上法庭通譯員,或認證的翻譯員核實的翻譯宣誓書。”
詢及病患若以視頻錄下遺囑分配,這份遺囑是否能生效?他指出,根據我國《1959年遺囑法令》第5(1)條文,除非以書面形式,否則任何書面形式以外的遺囑,均被當作無效。
吳勝宏受本報詢問有關民眾若確診冠病後緊急入院隔離,卻想在情況惡化前立下遺囑該怎麼做時,作出解答。
他指出,我國的遺囑法令立於1959年,當時沒有任何科技可隨時隨地的錄影或錄音,因此該法令闡明遺囑必須以書寫方式進行。
“若一個人沒立遺囑,在他過世後,遺產將按照《1958年遺產分配法令》(1997修正)來分配,而非往生者的意願分配。至於沒親人的民眾,死後的資產將歸國家所有。”
他說,一般上在數個情況下,所立遺囑將會失效,比如立遺囑人信奉伊斯蘭教(穆斯林的遺產分配將遵循伊斯蘭繼承法)、立遺囑人結婚或再婚(除非遺囑中已寫明未婚伴侶的名字並加以說明)。
吳勝宏補充,若立遺囑人在婚後沒訂立新的遺囑,一旦死亡,將被視為在沒立遺囑之下死亡,其資產將按照《1958年遺產分配法令》第6條文來分配。
因此,他建議已婚或再婚者,需重新擬訂遺囑。
“保險及公積金受益人不會被遺囑制定的保單受益人取代,但若其公積金並無指定受益人,則會以遺囑中的公積金受益人為準。”
染疫驟逝敲起警鐘 律師行接更多立遺囑諮詢
疫情期間,不少人突然感染新冠病毒驟逝,敲起了一些人的警鐘,吳勝宏坦言,若與去年同時期相比,律師事務所的確接獲更多有關立遺囑的諮詢電話。
“礙於目前行管令未除,律師事務所雖然已可辦公,這些諮詢者表明只能在全國解封後,才能前往律師事務所立遺囑。”
他透露,如今想立遺囑的人並非只是老年人,許多介於30至40歲的民眾,尤其是父母仍健在且有妻兒的,都會有立遺囑的思維,他們希望早立遺囑,以便自己若突然離世,還可保障孩子及父母往後的生活。
懂多一點
執行人可管理死者資產
什麼是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的職責是什麼?
拿立遺囑人的遺囑,向法院申請遺囑認證,遺囑執行人獲得法庭發出的遺囑認證時,他或她被允許管理死者的資產,包括調用立遺囑人的資產、還清立遺囑人生前債務,並根據立遺囑人的意愿分配資產。
若要自行寫遺囑,請確保遺囑涵蓋以下幾點 |
1)遺囑已正確簽署、注明日期和有見證人簽名。 |
2)仔細檢查你的拼寫,特別注意人名的拼寫。 |
3)遺囑內容務必要明確。例如不要只將所有內容寫:留給“我的妻子”,而是使用您妻子的全名,比如:我位於XXX(列明地址)的房子留給我的妻子XXX(名字,身份證號碼) |
4)銷毀任何舊的遺囑。如果你已經有遺囑,請确保舊遺囑已被銷毀,並在新遺囑里聲明以新遺囑取代舊遺囑。 |
5)告訴遺囑執行人,你將遺囑保存在哪裡。 |
按《1958年遺產分配法令》分配的遺產 | |
情況 | 分配比例 |
只有配偶 | 100%歸配偶 |
只有父母 | 100%歸父母 |
只有子女 | 100%歸子女 |
有父母及配偶 | 各得50% |
有配偶及子女 | 配偶得1/3,子女得2/3 |
有父母及子女 | 父母得1/3,子女得2/3 |
有父母、配偶及子女 | 父母配偶各得25%,子女得50% |
上述關係全無 | 由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親人依據遺產分配法令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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