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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瞞婚 拒分手恐嚇騷擾

(吉隆坡1日訊)一名擁有10歲兒子的40歲失婚女子,4年前開始與從商的59歲男友同居,起初兩人生活融洽,不久後火爆脾氣顯露無遺,因此她今年5月多與他分手。豈料,前男友因她先提出分手,覺得丟臉之外,還想與她復合,因此不斷上門到住家及辦公室辱罵、跟蹤、恐嚇,甚至在大街兩次動手打她,以此作出威脅,讓她精神飽受折磨,兩次向警方報案。

這名來自吉隆坡甲洞的王女士(銷售執行員)聲稱,前男友還大言不慚及恐嚇說,從來只有他主動拋棄女人,所以她不能開先例;除此,若她有了新男友,也將會殺了其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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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今天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求助時在記者會上說,她在向警方報案後,警方傳召前男友上門錄口供時,才驚悉前男友與她同居時期,原來沒有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還育有兩名女兒,而且現在也有一名33歲的新女友在身旁。

她說,她是於2016年與前夫離婚,之後在工作會見顧客的場所認,結識了一名59歲的張姓男子後,就帶著10歲的兒子與對方同居。“初時,他對我不錯,但是過了一段時日,他開始動不動就與我吵架,讓我受不了他的火爆脾氣。”

她指出,在今年5月多,她決定向男友提出分手,沒有想到他不甘分手,幾乎每天到其居住的公寓單位、辦公室以粗言穢語對她破口大罵之外,還去她的父母家、朋友店騷擾其身邊的人,而且還跟蹤她,其中有兩次在大街揮拳打她,以次威脅她復合。

她透露,她於今年6月30日及9月1日,先後兩次針對前男友對她騷擾及毆打事件向冼都警方報案,當時警方傳召他錄供時,也曾承諾警方不會再騷擾她。但是,幾天後他又“發作”繼續上門騷擾及辱罵,弄到她的10歲兒子也一直說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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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天賜:接15宗類似案件

“上週六晚上9時許及12時許,他兩次上門來騷擾。當時,我因害怕對方,有叫前夫過來陪伴,他看到我前夫在場時,也繼續罵人,讓我倍受精神困擾,這樣下去我要去找心理醫生了。”

王女士說,她之後有交代公寓保安亭的保安員,禁止前男入進入,果然前男友於兩天前再次上門時,被保安員阻止進入公寓單位找她。她希望前男友放過她,讓彼此有安寧的生活。

另外,張天賜說,他的部門於去年至今共接獲15宗類似的案件,單單今年首9個月就接獲8宗,90%受害者是女性,求助者以雪隆為多,也有沙巴及砂拉越。“這些情侶或夫婦分手後,其中一方不甘分手,就不斷作出騷擾的行為,去年至今共有8宗是以裸照威脅其中一方。”

他也警告王女士的張姓前男友,停止騷擾王女士,讓她與孩子好好生活,不然他將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向警方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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