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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強制爪夷文附招牌政策 社青:火箭訴訟合情合理

(吉隆坡31日訊)民主行動黨社青團總秘書鄭鴻傑表示,彭亨州民主行動黨針對爪夷文強制附上招牌政策,入稟關丹高庭申請司法審核,這司法程序抗爭是完全合情合理,因為他們在州議會提出抗議後,州政府依然充耳不聞。

他發表文告聲稱,彭州政府可鼓勵,但不應強制性地推動爪夷文附招牌政策,它必須是一個有自由選擇權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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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社青團總團長李存孝針對這課題發表的言論,只能代表其個人立場,不等同於社青團的立場。

他要提醒李存孝,勿忘了社青團一路來秉直立場是社會民主主義,追求多元共存,當面對文化霸權時,需要的是去反對不是屈服。

“萬宜國會議員王建民、行動黨柔州州委馬再爾等人不但沒支持挺身而出的彭亨民主行動黨,反而選擇在他們最需要支持的時候否定他們的作法,討伐他們,讓這些黨同志非常失望。”

鄭鴻傑強調,黨內一些同志發推文發文告攻擊他們“逞英雄”,這是錯誤和令人難以原諒的事。此外,黨內一些馬來同志不在這時候,以黨的核心價值觀協助黨向馬來社群傳達正式的訊息,而是採取巫伊炒作種族情緒方式向彭行動黨同志施壓,讓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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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希望他們還記得黨的核心價值和理念是什麼,行動黨為何是行動黨,不是因為我們取悅了所有人,而是我們不平則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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