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少女被親父性侵2年

(甘馬挽28日訊)13歲少女自2年前開始慘遭親生父親性侵,最終對父親的獸行忍無可忍,報警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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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方消息,受害者與父親居住在朱蓋,她在2017年11歲開始遭父親性侵,最後一次是在今年5月。
消息指出,受害者不敢告訴家人及朋友,因為父親恐嚇她若把此事告訴他人,就會傷害她。
“受害者最終無法忍受父親的行為,到警局報案。”
另一方面,登州刑事調查組主任拉茲米助理總監證實接獲受害者的投報,並指警方已逮捕受害者的父親協助調查。
他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76(3)條文(亂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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