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不理 我來補 市民等不及自費修路坑

(大山腳12日訊)“人民官不做給人民,人民自己做給人民”!道路有坑洞,小市民向州議員助理投訴100個小時(4天)後,仍不見當局派員修補,於是昨日乾脆自費補路,只花了12令吉5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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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具名的這位王姓男子,自費修好坑洞,再拍照上傳至臉書而引起關注。根據其帖文所指,這個路洞是位于瑟巴卡路(Jalan Sepakat),即銜接甘榜峇魯巴剎及平安園的路段,屬威省市政局管轄。

貼文寫明“人民官不做給人民,人民做給人民”,還強調已向當局投訴100個小時後,仍未修補,但現在他們(人民)自費把路洞修好了,修補的材料費只需12令吉50仙,似有調侃當局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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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拉必州議員王麗麗的助理許捷茵受詢時說,州議員辦公室早前接獲市民投報後,已反映給市政局,威省市議員陳宗興也有跟進此事。

陳宗興受詢時說,11月7日,有市民通過手機應用程序MYMPSP向市政局投訴有關路洞問題,但他不確定該名投訴者是否就是該名自費補路的王姓市民。

市局指非路洞將修補

他說,市局的投訴系統在11月9日回复投訴者,指該坑洞被歸納為“非路洞”,會在11月13日修補。

“根據市政局定義,坑洞被歸納為‘非路洞’,因為坑洞旁出現切割的蹟象,而地面也有下陷的現象,市局懷疑可能是國能在進行工程後,重新修補時不妥當,所以才會出現路面下陷及破洞的情況。”

他提及,根据市政局的標准作業程序,只要是路洞投訴,一旦接獲投報後24小時內當局就必須修复。

“我不鼓勵民眾自己補路,因為補路有一定的規格,但我還是謝謝對方為了公路使用者的安全,而自掏腰包修復坑洞。”

陳宗興說,威省市政局官員已在今午1時左右前往視察,發現民眾修補的坑洞已經出現下陷跡象,因此市政局仍會按照原定的時間表,即明日(13日)前往修補道路,但必須挖起沙石后再進行大面積的修補工程。

他也說,任何民生投訴,市民可通過手機應用程序MYMPSP,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或致電1 – 800 – 88 – 6777等投訴。

詢及民眾自費補路是否違法,陳宗興坦承不確定,不過他理解該名是一片好意,故不會採取任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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