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面對死亡減少痛苦‧臨終關懷維護病人尊嚴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死亡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接受,需要學習和理解,接受死亡是生命的一部份,我們才能更好地生活,且毫無牽掛地離世。生死學專家表示,人生的三大事莫過於生得健康、活得快樂和一定要好死。懂得死亡,我們才懂得如何生活。一個人臨終前也要保有尊嚴,讓他舒適和沒有痛苦地走完人生的最後旅程。

新加坡國立大學臨床研究中心醫學倫理委員會(NUS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IRB)高級經理陳德威說,華人很重視“善終”,說的是“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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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我們經常看到別人死亡,卻很少看待自己如何面對死亡。當我們有機會接觸死亡時,應該感恩,從中學習如何面對死亡及關懷臨終病人,減少他們面對的痛苦,並讓他們感到溫暖。這情況猶如我們參加別人的婚禮或彌月喜宴,感受他人的歡樂一樣。

“我們看到別人死亡,覺得這個人很可憐,但可憐的究竟是這個人,還是我們自己?我們要反省及思考死亡讓我們發現甚麼,如人生無常,要瞭解自己的生活理念……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人生的三大事莫過於生得健康、活得快樂和一定要好死。懂得死亡,我們才懂得如何生活。”

病得歡喜死得安詳

陳德威也是藥劑師。他在一項臨終關懷講座上披露,他曾在醫院做個小測試,問前來看診的病人:“你好嗎?”答案都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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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答案是:“好,好到每天來醫院向你拿藥。”這顯示很多人認為生病是壞事,會令自己過得很不好。

“生病是很好的事,有病的人才是健康的,沒病的人是假的,因為他沒活著。活著就會面對生病和死亡的問題。”

目前他在攻讀博士學位,他說,在生老病死之中,生是“快樂”的,老是“不很快樂,但隨著時代提倡老也要老得快樂,老也變成比較快樂”。病是“苦”的,死也是“苦”嗎?他認為,病與死也能很快樂,因為這裡頭含有深邃的智慧與慈悲,瞭解其中的關係,我們就能“病也病得歡喜,死也死得安詳”。

想做甚麼盡力實踐

他說,他剛從不丹回來,那兒有些地方連水電都沒有,不少人也沒有電視機,然而卻沒人自殺、離婚、患憂鬱症,反而是世界上最快樂的國家。由此可見,我們其實也能活得很快樂。

陳德威重申,如果我們活著都不快樂、不平靜,欲離世時怎會快樂和平靜?死亡是要學習(practice)的,絕不是“我要這樣做就這樣做”,那不見得可行。

他說,我們平時要思考:“假如我還能活多半年,我想做甚麼?”將想做的事一一列出來,再根據個人的情況和能力去實踐,即使臨終前沒有完成所有的事,也不會有太多遺憾。

臨終病人也有權益

陳德威強調,臨終關懷著重於維護病人的權利和提昇家屬的生命品質。縱然病人患上絕症,瀕臨死亡,他的權益仍須受到尊重,包括有權利決定是否要接受某項治療或藥物。家屬的身心健康也不容忽視,方能平靜看待親人的離世。

此外,很多人不懂得如何面對臨終病人,其實只要握握他的手或用手帕擦拭他的臉部,即使沒有言語的交流,病人也會感到溫暖。

“臨終病人也有權益,包括知情、同意和保密原則。無論某種藥物或治療對病人多好,都要獲得他的同意和接受。因為我們認為好的藥物或治療,別人不一定也有同感。我們要尊重病人的意願和感受。”

他指出,臨終關懷護理的原則不離以照料為中心、維護人的尊嚴、增強臨終前的生活質量、共同面對死亡等方面,缺一不可。

“動物出世後都能自行生活,惟人類例外,初生嬰兒需要照料至長大,臨終者也須以照料為中心。此外,很多人希望在家離世,事實是有58%的人是在醫院離世,14%在養老院,在家中的約12%。”

以統計學算臨終期

在現實中,醫生會告知病人估計的僅剩存活時間,但不一定準確,有者甚至活過相關限期。通常臨終期約為半年。

陳德威解釋,醫生是以醫學統計學計算一個病人大概還能活多久,但不表示真的只能活到那個期限或活不到那個期限,仍須視個人的病況而定,所以病人和家屬不應怪責醫生判斷“錯誤”。

他分享實例:一個病人被告知預計只能活多半年,卻活過逾3年,他活下來後,竟然每年寄一張卡給相關醫生,“提醒”醫生判斷錯誤,這對醫生很不公平。

他表示,無論是病人、家屬和醫生,都應享有公平對待,不能單方面怪責任何一方。

臨終前的生理變化

‧面部──出現希氏面容( Facies Hippocratica)。希氏面容意指面部消瘦、臉色呈鉛灰色、雙眼半睜呆滯、瞳孔固定、對光的反應遲鈍等。

‧皮膚──蒼白、寒冷。

‧呼吸系統──呼吸困難。

‧循環系統──循環減慢、脈搏快而不規則。

‧中樞神經系統──嗜睡、昏迷。

‧消化系統──厭食、噁心、嘔吐。

‧泌尿生殖系統──便秘/腹瀉、大小便失禁。

‧感知覺系統──語言逐漸混亂、發聲困難、視覺逐漸減退,開始只能視近物,過後只存光感,最後什麼都看不見,但聽力往往最後才消失。


你知道嗎?

IRB審核醫藥研究

“IRB”是“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的縮寫,中文稱醫學倫理委員會或人體試驗委員會,專門負責審核一間大學或學院的醫藥研究與實驗,例如某些藥物對病人的試用實驗,或者對某些特殊疾病需要調出相關資料或病歷來研究等是否適合執行。換句話說,所有的醫藥研究和實驗必須獲得IRB核准,才可以執行。

過去,研究人員運用動物和人體進行醫藥實驗,引起不少爭議,故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和健康及民眾服務部屬下的美國保健福利局設立指南和條例,包括設有IRB,以保護公眾及動物的安全和權利。

在相關條例下,所有單位包括醫院和大學必須設有IRB來審核欲進行的醫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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