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幫人顧孩子不給錢 保姆反被指綁架

(彭亨.關丹16日訊)54歲保姆申訴,她好心幫人照顧孩子,但孩子父母一年多來一直賴賬不願付保姆費,當她要求對方繳還共7500令吉費用,卻遭對方恫言報案指她綁架孩子,令她深感好人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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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林麗琴說,孩子的父親阿峰(22歲)是她女兒的前男友,對方一年半前以找不到保姆為由,要求她暫時幫忙照顧現年2歲的孩子劉安琪。

“安琪出生後不久,他因為孩子發高燒找我幫忙,自此之後,他就不時要求我幫忙看顧孩子。去年6月份,他說要到吉隆坡工作,他們夫婦無法帶孩子前往,要求我幫忙照顧,說會盡快找到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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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照顧了寶寶3個月,她問對方找到保姆了沒,對方則說不如就請她當孩子的保姆,每月支付800令吉的保姆費,但阿峰付了2個月保姆費就時常賴賬,每月僅支付一兩百令吉,不然就欠著不還。

“我看在孩子的份上,沒跟他們計較,也想到讓他們能還錢,託我吉隆坡的好友,幫他們找一份較穩定收入的工作,並答應他們日夜看顧孩子,讓他無後顧之憂,而費用從原本的800令吉提高至1000令吉,而且是包括尿片和奶粉錢。”

她說,阿峰就這樣在她朋友店內當冷氣技工,妻子則在一間餐廳工作,她要求朋友在他們每個月的薪金中各扣除500令吉還債,但當扣除他們的工錢一次後,他們就馬上辭職。

“我多次要求他們把孩子帶回去,他們卻苦苦哀求希望我繼續看顧。直到上週一,我真的忍無可忍,就在臉書寫阿峰要求人看顧孩子卻不給保姆費,相信是因為這樣,引起他的不滿,他打電話給我,要我去警局說清楚。當時我不明白阿峰的意思,但之後他的新老闆打電話給我,說強制不把孩子交回阿峰,就等於禁錮人家的孩子,他可以向警方報案指她綁架。”

較後,她被警方傳召到關丹的阿亦布爹警局,當時阿峰及其姐姐和老闆皆在場。接著,在查案官羅斯迪調解下,阿峰答應以每月400令吉攤還欠下的7500令吉,以及之前向她借貸的800令吉。

 

老闆允每月扣薪繳保姆費

 

林麗琴說,在警局時,阿峰的老闆阿ken表示會每月在阿峰的薪金上扣除400令吉還她,直到還清為止。

她為了自保,決定今天在德倫敦州議員沈春祥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沈春祥在記者會致電阿峰和其二姐交代此事,但無法聯絡上阿峰。阿峰的二姐在電話表示,當天弟弟沒有報案,只是要求保姆到警局講清楚如何攤還拖欠的保姆費。

她說,她知道弟弟拖欠保姆費很不應該,也不想鬧大此事,她們會把外甥女接回家看顧,並由她和母親幫忙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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