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外勞擁私煙監4個月 另2人語言不通展延過堂

(雙溪大年2日訊)孟加拉籍外勞涉嫌擁有走私香煙,今日在法庭面控時俯首認罪,被判坐牢4個月及罰款1744令吉80仙;另2名同籍嫌犯因在庭上言語不通,案展2月9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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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蘇蒙(22歲)是一名雜貨店助理,控狀指他於去年12月19日下午6時15分,在檳榔東海一帶擁有884支價值87令吉24仙各品牌走私香煙,觸犯1967年關稅法令135(1)(d)條文(收藏或擁有未經關稅局批准的貨物)。

在該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處不少於貨品總值的10倍,惟不超過20倍罰款、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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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2名同樣涉嫌擁有走私香煙的孟加拉籍男子,因語言不通,無法瞭解控狀內容,法庭諭令擇日傳召翻譯員上庭宣讀控狀。

他們3人也因觸犯1963年移民局法令39b條文(濫用准證),而於退庭後被雙溪大年移民局帶回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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