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元首華誕 9月9須給員工公假

(布城5日訊)人力資源部強調,9月9日國家元首華誕是僱主強制必須給予員工的5個公共假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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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55年勞工法令》60D(1)(a)(ii),這一天的公假不能以其他日期替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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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部是基於7月30日國家元首登基假期及9月9日國家元首華誕假期引起社會,尤其是私人界的僱主與員工混淆,而於今日發文告澄清。

 

人力資源部指出,聯邦政府早前宣佈的7月30日,是第16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陛下登基大典的額外公假,乃根據《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第8條文下宣佈。

 

“當天的公假是依據《1955年勞工法令》60D(1)(b)給予私人界員工的假期,僱主因此可以選擇以其他日期替補該假期。僱主必須告知員工,是選擇7月30日為公假,或是以其他日期替補。若沒有替補,當天工作的員工就必須獲得公假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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