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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元首華誕 6月8日上班須給薪水

(布城1日訊)人力資源部指出,僱主若需要員工於6月8日的國家元首華誕日上班,必須根據《1955年勞工法令(265法令)》的規定,按照公假工資率支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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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經援引《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369法令)》第8條文於3月18日在憲報頒布,配合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陛下華誕把6月8日列為公共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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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部今日發文告指出,《265法令》60D(1)(b)(ii)條文闡明,所有僱員都可以享有一天公共假期,不能以其他日期取代。

 

“6月8日當天上班的員工,所獲得的薪酬率將以公共假期為準。”

 

政府首席秘書拿督斯里莫哈末祖基阿里於3月4日發文告宣佈,政府同意把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陛下今年的華誕日改為6月8日(週一),而之前原為6月6日(週六)。

 

他說,從明年起,國家元首華誕日將訂於6月首個週一,並列為公共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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