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軌火車輪子傷人案‧高庭調解記者獲賠
(吉隆坡3日訊)馬新社高級記者大衛切里亞遭單軌火車輪子擊傷一案,上星期五通過吉隆坡高庭調解過程獲得解決。
此案於今年3月12日由司法專員拿督聶哈斯末負責調解,訴方和答辯人雙方達成協議,即答辯人透過保險公司須在該庭作出記錄後的45天內,悉數繳付賠款。
Advertisement
大衛切里亞(50歲)週一對馬新社記者說,他感到欣慰。
“這是我人生中一場不愉快的經歷,希望就此總結。”
10年前的2002年8月16日,單軌火單於隆市蘇丹依斯邁路進行試跑時,火車的安全輪子掉下擊傷大衛,釀成其顱骨裂成8塊。過後他於2003年3月入稟吉隆坡民事高庭,要求答辯人作出500萬令吉賠償。
2009年4月,大衛獲判勝訴,而高庭諭令大馬單軌工藝私人有限公司和吉隆坡單軌火車系統私人有限公司必須賠償大衛。
ADVERTISEMENT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