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員工投訴僱主沒守SOP 工作環境不安全

(檳城3日訊)檳州人力資源局在行動管制令期間所接獲的勞資投訴倍增,其中一半以上投訴僱主沒根據標準作業指南、不遵守社交距離、沒提供員工足夠的口罩及搓水液,導致員工在不安全的環境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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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州人力資源局局主任莫哈默沙查利今日接受《光明日報》記者訪問時說,僱主有提供員工安全作業環境的義務。

投訴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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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因此一旦勞工局接獲投訴,就會聯絡執法當局派員前往被投訴的地點探察,採取勸告或開罰單的行動,確保僱主遵守管制令標準作業指南。

莫哈默沙查利說,此外該局也接獲業者進行裁員、強迫員工減薪或拿無薪假的投訴。

他說,接到這類投訴該局會展開調查行動,包括要求僱主出面解釋,讓勞資雙方進行協商,或入稟法庭為僱員討回公道。

莫哈默沙查利說,僱主必須在行動管制令期間支付薪水給員工。僱主可以裁員,但須根據勞資法及勞資合約來賠償被裁退的員工。

“僱主須事前知會人資局會裁退多少名員工。根據勞資法,在同一間公司上班少過2年的員工,僱主須提前4週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上班3至5年的員工需6週通知,5年以上者則需給予8週的事先通知。”

他也促請僱員捍衛自己的權益。特別是那些已經獲得“僱員工資輔助計劃”(WSP)的僱員,不得在半年內被裁退。

他說,新冠肺炎經濟振興配套下,聯邦政府提供“僱員工資輔助計劃”,收入4000令吉以下的員工,公司可根據員工的多寡而分別獲得每名員工600令吉至1200令吉的薪資補貼。

莫哈默沙查利說,檳州人力資源局是在5月4日復工,每週一至週四上午8時至4時接受各行各業僱員或僱主上門投訴。

他指出,在首階段的管制令期間,該局職員是通過線上服務處理勞資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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