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周玉清控3罪 林冠英彭麗君各控1罪 各5萬保外

(檳城11日訊)繼上周五(7日)及昨天面對檳城海底隧道計劃2項索賄控罪後,檳州前首席部長林冠英及夫人周玉清,及商人彭麗君,今天再面對提控。林冠英及彭麗君各面對一項控狀,至於周玉清則面對3控罪,他們皆不認罪,各以5萬保釋金和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展10月16日在北海法庭審訊。

林冠英面對控狀指他在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間,位於檳州首席部長辦公室光大第28樓,身為一名公務員,即檳州首席部長與檳州發展機構主席身份,利用個人地位索取賄賂37萬2009令吉,以讓妻子周玉清通過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 Sdn Bhd 讓Magnificient Emblem Sdn Bhd獲取總值1161萬令吉的威中柔府Mukim 13 Lot 631勞工村和威南峇都交灣Mukim 13Lot282部分地段的工程。

Advertisement

因此牴觸2009年反貪法令第23(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罰款不少於賄賂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商人彭麗君(48歲)則被控於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間,在檳州首席部長辦公室,與身為檳州首席部長和檳州發展機構主席的林冠英合謀,後者利用其地位受賄37萬2009令吉,以讓妻子周玉清通過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 Sdn Bhd讓Magnificient Emblem Sdn Bhd獲取總值1161萬令吉的威中柔府Mukim 13 Lot 631勞工村和威南峇都交灣Mukim 13Lot282部分地段的工程。

由於這項合謀牴觸2009年反貪法令第28(1)(c)條文,並於同法令第23(1)條文和第24(1)條文下同讀。

ADVERTISEMENT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罰款不少於賄賂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首項控狀,指周玉清在2013年10月7日至2014年8月4日期間,在馬六甲的Taman Melaka Raya的大眾銀行,利用本身的銀行戶口收取一筆來自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 Sdn Bhd共8萬7009令吉的非法款型。因此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AMLA)第4(1)(a)條文,並可在同法令第4條文下被判。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次項控狀,周玉清被控於2014年9月3日至2015年8月11日期間,在馬六甲的Taman Melaka Raya的大眾銀行,利用本身的銀行戶口收取一筆來自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 Sdn Bhd共18萬令吉的非法款型。因此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AMLA)第4(1)(b)條文(613法令),並可在同法令第4(1)條文下被判。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5年,和罰款不少於賄賂金的5倍,或從非法活動中獲得的非法款項或罰款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第三項控狀,指周玉清被控於2015年9月4日和2016年3月3日期間,在馬六甲的Taman Melaka Raya的大眾銀行,利用本身的銀行戶口收取一筆來自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 Sdn Bhd共10萬5000令吉令吉的非法款型。因此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AMLA)第4(1)(b)條文(613法令),並可在同法令第4(1)條文下被判。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5年,和罰款不少於賄賂金的5倍,或從非法活動中獲得的非法款項或罰款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主控官阿末阿克蘭在念出控狀時,指此舉觸犯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3(1)條文,可在同法令第24條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20年,或罰款不少過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林冠英聆聽控狀後,跟昨日一樣高聲否認罪狀。周玉清及彭麗君也否認有罪。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