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吉售瓶裝啤酒需准證 許漢宏指針對業者

(雙溪大年18日訊)州秘書署下令縣署修改規則,售賣玻璃瓶裝啤酒需要申請准證,馬華雙溪大年監督政府事務局主任許漢宏認為,該條規根本就是針對賣酒業者。

他說,玻璃瓶裝啤酒能看到酒,而易拉罐啤酒則看不到酒,所謂“眼不見為淨”。故他促請州行政議員林桂億醫生,必須把多此一舉的條款消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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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業者不要申請售賣酒執照的繁文縟節,而是要簡易的申請條規。”

許漢宏今日發文告說,林桂億必須在州行政議會中糾正此事,並用回之前烈酒才必須向縣署申請執照,啤酒就無需另外向縣署申請賣酒准證的條規。

“在冠病肺炎疫情下,經濟剛開始慢慢復原,大家生意都在重新起步,就別刁難賣酒業者;應該以更加寬容大度讓人民渡口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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