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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中總提醒賣酒類業者 年尾前快申請售酒執照

(亞羅士打1日訊)吉打中華總商會會長洪錫倡提醒吉州售賣酒類產品業者尤其咖啡店和海鮮餐館,須在12月31日之前向各縣署辦公室申請售酒執照,因為關稅局將從明年1月1日起嚴厲執法。

他說,僅售賣啤酒同時沒有提供現場飲酒空間的業者如雜貨店和迷你市場,則不必申請售酒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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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慶中(坐左起)、洪錫倡、戴禮彬、李孟壕(站左起)、莫錦華、梁義發以及王孫義呼籲賣酒類產品業者在12月31日之前申請賣酒執照。

洪錫倡指出,其實在1976年國產稅法令產品闡明4種酒類產品執照及售酒時間,只是執法單位多年來沒有嚴厲執法。

“吉州僅有批發商和賣烈酒業者如中藥店、超級市場及酒吧等有申請售酒執照,只賣啤酒的業者如咖啡店和海鮮餐館,都不知道有售酒執照的存在。”

洪錫倡說,每個申請必須通過警方、消拯局、關稅局、地方政府、衛生局以及縣署評估和審查。不過,該執照來不及在明年1月1月前發出,但只要業者有提呈申請,執法單位將會寬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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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售賣啤酒同時沒有提供現場飲酒空間的業者,不必申請任何售酒執照。

他呼籲,成功申請該執照的業者,須時常做好酒存貨記錄,以方便執法單位突擊檢查。

吉州關稅局昨日召開有關酒類產品執照匯報會,吉中總受邀請出席該匯報會,該會今日召開記者會報告匯報會內容,出席者尚有署理會長王慶中、副會長莫錦華和李孟壕、財政梁義發以及副工商主任王孫義。

售酒執照分為4種

吉中總總務戴禮彬說,售酒業者每年半年須要更新執照,售酒執照分為4種,即批發售酒(每半年540令吉)、零售店(每半年420令吉)、公共場所(rumah awam)(每半年660至1320令吉),以及啤酒屋(rumah bir)(每半年420至660令吉)。

他解釋,公共場所和啤酒屋酒牌的分別是,前者可售賣烈酒和啤酒,後者僅允許賣啤酒如咖啡店和海鮮餐館。

他指出,公共場所執照以營業時間區分3類別,營業時間越長,執照費越貴,即第一類別允許營業時間早上10時01分至午夜12時(每半年1320令吉)、第二類別早上10時01分至晚上10時(每半年960令吉),以及第三類別早上10時01分至晚上9時(每半年660令吉)。

啤酒屋執照分為2類別,及第一類別是營業時間早上10時01分至午夜12時(每半年660令吉),以及第二類別早上10時01分至晚上10時(每半年420令吉)。

戴禮彬強調,凡是僅售賣啤酒以及沒提供現場飲酒空間的業者如雜貨店和迷你市場,不必申請任何售酒執照。中藥店、有些超級市場有賣烈酒和啤酒,只是沒提供現場飲酒空間,有關業者須申請零售店售酒執照。

他呼籲未申請售酒執照業者,盡快到各縣署作出申請,每份申請表格4令吉。若商家有任何疑問,可以聯絡吉中總(04-7312600或04-7324116),吉中區的商家也可以聯絡吉中中華工商聯合會會長李孟壕(04-4480077)。

強制申請執照是負擔

啤酒批發商王泉興貿易有限公司董事王孫義說,強制咖啡店和海鮮餐館必須申請售酒執照,對每月只賣出5箱以下啤酒的業者是一種負擔,若業者因此選擇不賣啤酒,就直接影響批發商。

“我們有5至10%來自大年及玻州的客戶,每月只訂購5箱以下啤酒,如果要申請執照,他們可能就不賣了。”

另外,也是吉打雜貨商會會主席的王孫義也呼籲,有須要申請售酒執照的會員盡快去申請。

桃園美食店業者聲稱從來不知道要申請售酒執照。

從來不知道要申請

米都太子過港路桃園美食店業者馮先生從事餐飲業多年,從來不知道要申請售酒執照,過去每年只申請市政廳的商業執照。

他說,他每個月平均進貨150箱啤酒,若要申請執照才能賣啤酒,他就作出申請,只是未來會影響收入,並希望政府能減少執照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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