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反貪修正法遏止企業貪腐 廠商聯會促儘早落實

(吉隆坡7日訊)馬來西亞廠商聯合會(FMM)促請政府,不要放棄落實與執行《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修正),必須依據計劃實施與執行,因為該條文對商業組織規定了嚴格的公司責任,以避免腐敗。

Advertisement

馬來西亞廠商聯合會會長丹斯里蘇添來說,國會於2018年4月5日通過第17A條文(修正),並於同年5月5日在憲報上頒布,原訂今6月1日執行,但有人基於新冠肺炎疫情已經影嚮到企業而呼籲延遲一年至明年6月1日才落實。

“眾所周知,新冠肺炎病疫情可能已經推遲公司在制定強而有力的合規計劃,以確保遵守法律而採取的一些舉措。”

ADVERTISEMENT

“公司在面對具有挑戰性的業務條件而不向腐敗妥協,這一點非常的為重要,同時也將確保遏止腐敗行為,並有效地解決組織及整個供應鏈中的問題。”

蘇添來於今日發文告說,廠商聯合會建議,若政府考慮展延實施,以允許公司,尤其是中小型企業,使這些企業所有程序與系統井然有序,也只能是最短時間的展延,最好是從6月1日起的3個月,最長則是6個月;明確日期還得即刻在憲報上頒布,以確保公司認真對待新的截止日期。

他說,私營部門作為經濟增長與發展的驅動力,在鏟除腐敗方面發揮著不可估量的作用。企業必須在運營中建立強大的完整性系統,從而最大程度地減少腐敗風險。

“廠商聯合會再次表示堅決支持盡早實施《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7A條文(修正),以引入公司責任條款。”

蘇添來說,政府必須協助中小型企業的準備工作,因為在確保採取適當的內部措施以防止任何潛在的腐敗行為方面,對中小型企業的準備程度與能力仍然存在擔憂。

他說,中小企業依然對實施相關措施缺乏知識,需要加大能力建設度協助他們。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