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協會:讓零售商受惠 盼商場獲半年電費折扣

(吉隆坡14日訊)馬來西亞零售商協會希望政府給予購物商場6個月的15%電費折扣,從而讓零售商也能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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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協會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嚮的6個領域,包括購物商場,在政府宣布的振興經濟配套下,從4月1日至9月30日獲得15%電費折扣,但擁有特別電費協議的公共分配執照持有者,卻沒有被納入電費折扣名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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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擁有大量包括零售商在內的購物商場、獨立建築物或零售生意業務的產業,必須在分配執照下購買高用量的電費,再分配給租戶。”

 

“我們要求政府及國家能源公司給予這些商場及產業電費折扣,讓他們(商場、零售業者、獨立建築物及經營零售生意的產業)也可以給予租戶享有獲得折扣的電費。”

 

零售商協會於昨天發出的文告中也要求,在接下來6個月,每個月每千瓦兆的電費用量,可以獲得至少50%折扣。

 

此外,零售商協會也呼籲政府,呼應世界衛生組織宣布新冠肺炎為“國際關註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而對馬來西亞的疫情作出類似宣布,將新冠肺炎列為不可抗力的因素,讓一些無法履行合約義務的商家可以享有臨時的紓困,就如新加坡也採取這個做法。

 

****盼暫緩支付半年公積金

 

“疫情及史無前例的行動管制令帶來無法預計的經濟影嚮,且在很多情況下錯估商家完成合約義務的能力,這對無法履行義務的商家並不公平,可能因此面對訴訟、冗長的訴訟或可能破產,因此,商家需要暫時的紓困為生意進行資金周轉。”

 

為協助商家資金周轉及降低成本,零售商協會也要求政府能夠允許商家從4月1日起,暫緩支付為期6個月的公積金。

 

“在當前經商面對困難,沒有收入且加上許多開銷,導致商家有高度可能性關閉及裁員。”

 

“在這沒有先例的危機,大部分人將需要付出某程度的犧牲,馬來西亞零售商協會呼籲政府認真考慮所有要求,以便協助商家可以在行動管制令期間降低成本,以及應對行動管制令結束後的生意放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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